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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計劃簡稱 |
開元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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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計劃名稱 |
國開證券開元1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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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計劃代碼 |
產品代碼:GKKY1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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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目標 |
以資產安全性為前提,通過科學合理的資產配置和風險管理,為資產委托人提供穩定的投資回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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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期 |
本集合計劃存續期間不設置開放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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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廣機構 |
本(ben)集(ji)合(he)計(ji)劃(hua)的(de)推(tui)廣(guang)機(ji)構(gou)為(wei)國(guo)開(kai)證(zheng)券(quan)有(you)限(xian)責(ze)任(ren)公(gong)司(si),管(guan)理(li)人(ren)可(ke)以(yi)增(zeng)加(jia)其(qi)他(ta)符(fu)合(he)監(jian)管(guan)規(gui)定(ding)的(de)機(ji)構(gou)作(zuo)為(wei)本(ben)集(ji)合(he)計(ji)劃(hua)的(de)推(tui)廣(guang)機(ji)構(gou),具(ju)體(ti)推(tui)廣(guang)機(ji)構(gou)名(ming)單(dan)以(yi)管(guan)理(li)人(ren)公(gong)告(gao)為(wei)準(zhu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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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方式 |
zaituiguangqinei,zichanweituorenzaigongzuorineikezaibenjihejihuaguanlirenjiqitafuhetiaojiandetuiguangjigouzhidingdeyingyechangsuobanlicanyubenjihejihua。jutituiguangqiyiguanlirendefaxinggonggaoweizhun,danzuichangbuchaoguo60個工作日。在本集合計劃滿足成立條件的前提下,管理人有權提前結束推廣期,並及時向資產委托人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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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收益特征 |
本集合計劃屬於中高風險產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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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自有資金 |
管理人以自有資金參與本集合計劃,參與比例為集合計劃總份額的5%。 管理人持有計劃份額與委托人持有計劃份額享有同等參與收益分配的權利,也有承擔與計劃份額相對應損失的責任。 管理人以自有資金參與本集合計劃份額,除承擔所持有份額相對應責任外,不再承擔額外責任。 集合計劃管理人按上述約定以自有資金參與份額,不能構成對集合計劃本金及收益的保證,也不能保證集合計劃份額本金不受損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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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合的投資對象 |
本計劃適合風險承受能力較高、追求絕對收益積累、資產流動性需求不高或是具有資產配置需求的合格投資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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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特點 |
本集合計劃主要投資於新時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新信•新風8號債券投資信托之第24期信托計劃”,該信托計劃投資於管理人擔任主承銷商的國家開發銀行2016年第二期開元信貸資產證券化信托資產支持證券次級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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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績比較基準 |
集合計劃業績比較基準由管理人公告確定。管理人特別聲明,本集合計劃項下的業績比較基準並非管理人對委托人實際收益所做出的任何承諾或保證,僅供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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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範圍及比例 |
本集合計劃的投資範圍包括集(ji)合(he)資(zi)金(jin)信(xin)托(tuo)計(ji)劃(hua),商(shang)業(ye)銀(yin)行(xing)理(li)財(cai)計(ji)劃(hua),銀(yin)行(xing)存(cun)款(kuan),債(zhai)券(quan),債(zhai)券(quan)投(tou)資(zi)基(ji)金(jin),貨(huo)幣(bi)市(shi)場(chang)基(ji)金(jin),央(yang)行(xing)票(piao)據(ju),短(duan)期(qi)融(rong)資(zi)券(quan),資(zi)產(chan)支(zhi)持(chi)證(zheng)券(quan),中(zhong)期(qi)票(piao)據(ju),證(zheng)券(quan)回(hui)購(gou)及(ji)中(zhong)國(guo)證(zheng)監(jian)會(hui)認(ren)可(ke)的(de)其(qi)他(ta)投(tou)資(zi)品(pin)種(zhong)。 (1)集合資金信托計劃比例占集合計劃資產總值的0-100%; (2)商業銀行理財計劃比例占集合計劃資產總值的0-100%; (3)固定收益類資產包括債券逆回購(期限大於7天)、政府債券(到期日在1年以上)、公司債、企業債、可轉換債券、可分離交易債券、短期融資券、政策性金融債、央行票據(到期日在1年以上)、資產支持證券、債券投資基金、中期票據,合計市值占資產淨值的0-100%; (4)現金類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包括但不限於銀行定期存款、協議存款、同業存款等各類存款)、貨幣市場基金、期限為7天內(含7天)的債券逆回購、到期日在1年內(含1年)的政府債券、到期日在1年內(含1年)的央行票據等高流動性短期金融產品等,合計市值占資產淨值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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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標規模 |
本集合計劃推廣期發行規模上限為10億份(管理人有權在以上範圍內設置募集規模上限,具體以管理人在推廣期前發布的公告為準),其中國開證券認購上限為5000萬份,認購比例不超過5%,存續期規模上限與推廣期發行規模一致。委托人數量不少於2人且不超過20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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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續期限 |
本集合計劃的管理期限為集合計劃的存續期,本集合計劃預計不超過22個月,自本集合計劃成立後,管理人有權視市場情況,決定是否終止或繼續運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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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麵值及推廣期參與價格 |
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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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參與金額 |
首次參與的最低金額為人民幣100萬元,以10萬元為單位遞增,追加參與的金額為人民幣10萬元及其整數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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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和退出的原則 |
n 參與原則 (1)推廣期參與的價格,以受理申請當日集合計劃每份額麵值(每份額麵值始終為1.00元)為基準進行計算; (2)采用金額參與的方式,即以參與金額申請; (3)首次參與本集合計劃的委托人最低參與金額為100萬元,追加參與金額最低為10萬元及其整數倍; (4)單個委托人不設最高參與金額限製; (5)本集合計劃推廣期間,集合計劃募集規模上限不得超過管理人公告的募集規模上限,采用“先到先得”方fang式shi對dui本ben計ji劃hua參can與yu總zong量liang實shi行xing控kong製zhi,在zai多duo個ge客ke戶hu同tong一yi時shi間jian參can與yu的de情qing況kuang下xia,將jiang按an每mei個ge客ke戶hu的de參can與yu申shen請qing量liang占zhan參can與yu申shen請qing總zong量liang的de比bi例li對dui可ke參can與yu額e度du進jin行xing分fen配pei,在zai單dan筆bi參can與yu可ke能neng導dao致zhi計ji劃hua規gui模mo超chao限xian的de情qing況kuang下xia,對dui於yu該gai筆bi參can與yu將jiang以yi可ke參can與yu額e度du為wei限xian做zuo部bu分fen確que認ren。已yi經jing受shou理li的de投tou資zi者zhe參can與yu指zhi令ling不bu允yun許xu撤che銷xiao,當dang集ji合he計ji劃hua擬ni參can與yu份fen額e達da到dao規gui模mo上shang限xian時shi,管guan理li人ren有you權quan提ti前qian結jie束shu推tui廣guang期qi,並bing及ji時shi向xiang投tou資zi者zhe披pi露lu; n 退出原則 1、退出時間 本集合計劃存續期,管理人不接受委托人的退出申請。 2、退出場所 委托人不需提交退出申請,集合計劃到期後自動終止並清算。 3、退出費用 本集合計劃免收退出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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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規則 |
1、根據集合計劃收益實現情況,管理人有權對集合計劃收益進行分配。具體的收益分配方案以管理人公告為準; 2、同一集合計劃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3、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在法律法規和監管機構允許的範圍內,管理人、托管人協商一致,可以對上述收益分配條件和時間進行調整,並在管理人網站上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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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購/申購費率 |
無參與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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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費率 |
無退出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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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托管費率 |
0.0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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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管理費率 |
0.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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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運營服務費率 |
0.0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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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績報酬 |
管理人針對超過業績比較基準的收益部分提取業績報酬。 (1)業績報酬的計提基準日:【清算日】 (2)業績報酬的計算: E=集合計劃成立時份額總數; D=集合計劃存續的實際天數; R=集合計劃到期的年化收益率; B=管理人提取的業績報酬; 當R≤7.5%時,B=0; 當7.5%≤ R≤7.9%時,B=(R-7.5%)* E * D÷365; 當7.9%≤R時,B=0.4% * E * D÷365。 業績報酬的計算保留到小數點後2位,小數點後第3位四舍五入,由此帶來的收益和損失歸入集合計劃資產。 |